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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4-08-05 16:10:17
【精华】质量保证书范文汇编9篇

【精华】质量保证书范文汇编9篇

在当下社会,保证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你还在对写保证书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保证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保证书 篇1

安装质量保证书

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一半,在这段工作中暴露出不少钢筋安装方面的质量问题,其质量问题虽经项目部多次指出,但未做到有效更正,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将质量问题有效遏止,我班组向项目部做出保证:按图施工、精心作业、努力控制质量通病发生,加强自检力度,积极配合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如有违反愿按下列要求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1、梁底筋或柱墙筋不绑或漏绑严重,每处(道)50元。

2、漏放钢筋,每根100元。

3、梁筋不到位、间距误差,每处50元。

4、墙柱钢筋位移,每处100元,如移位超出50mm,每处200元。

5、梁筋因自身原因锚固不够,每处100元。

6、墙筋搭接不够,每根10元。

7、梁板筋不垫保护层,每处20元。

8、梁板筋高出结构层标高,每处100元。

9、砼浇筑无人值班,每次500元。

10、两次无法通过监理验收,罚款500元。

上述十条望项目部监督执行。

  钢筋作业队负责人:xxx

  甘肃海外兰铁红山康城项目部

  20xx年8月9日

质量保证书 篇2

 参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xx年12月15日发布,20xx年5月1日推荐实施的国标GB/T24823-20xx《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性能要求》规定的光通维持率 :模块在燃点3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2%;在燃点6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88%。

我们对我司生产的EJ牌LED节能灯在光衰方面有以下质量保证:在正常使用3000小时以内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在正常使用6000小时以内光通维持率不低于88%。

质量保证书 篇3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 话: 电 话:

开发公司: (章) 管理公司: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XX市***区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 20 年 月 日通过了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XX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质量保证书 篇4

发包人(甲方):_____梁建设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 ……此处隐藏1802个字……殊情况,每延迟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公司安全条例和防范措施,如出现人为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施工人员应按图纸正确施工,如由于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严重影响者,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十一、材料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搬运。

十二、甲方及时提供施工所用材料,保证在施工材料申购后五天内将材料送到工地,如因甲方无法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三、工程验收由公司委派监理或业主验收为标准,如维修超过三次本公司有权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并负责维修费用。

十四、在一年内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安排售后服务队进行维修,乙方负责全部材料费用及车费等额外开支维修人员工资按每个工日计时80元正计算。

十五、双方违约:如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所有费用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书 篇9

一、释义

1.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用户”:

包括 住宅项目房屋的产权人(买受人)和使用人。

1.1业主:指“ 住宅楼”的发展商、业主、租户及其他合法使用者。

1.2使用人:指实际占用或租用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亦包括业主或由前述实际占用或租用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邀请的访客及其他第三人。

2.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开发单位”:

指石家庄市嘉实房地产有限公司,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

3.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物业管理公司”:

指石家庄市阳光水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业主临时公约》中的物业管理公司。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委员会选聘。

4.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指对住宅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予以修复。

5.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精装修住宅户内设备设施保修”:

指对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装修及设备标准”中列明的,由本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予以修复或更换。但已包含在前述第4项中“装修工程”的除外。

二、质量保证依据

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下列相关规定制定: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 第10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三、保修期限

1.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所称“住宅保修期限”,均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给房屋买受人之日(或通知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计算。

3.建筑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对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并负责保修费用。由开发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开发单位负责;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设计单位负责;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由本公司统一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进行保修。

4.因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精装修住宅户内设备设施等产品不合格导致的质量缺陷,由本公司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保修费用,本公司再依法向产品责任方追偿。

5.经市级以上(包括市级)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鉴定,属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保修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

6.超过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四、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保修期: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5年。

3.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等:

保修期:2个采暖期(采暖期为自1 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2年。

五、毛坯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部位、内容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毛坯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各部位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部位:客厅墙面顶棚、卧室墙面顶棚、厨房墙面顶棚、卫生间墙面顶棚等。

内容:抹灰层空鼓脱落,砂浆起碱脱皮。

保修期:2年。

2.部位:客厅地面、卧室地面、厨房地面、卫生间地面等。

内容:水泥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保修期:2年。

3.部位:分户门、窗户、纱窗及五金件。

内容:发生翘裂,开关不灵,五金件非人为原因损坏,纱窗非人为原因脱落。

保修期:1年。

4.部位:电源插座、电器开关。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6个月。

5.部位:可视对讲系统。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1年。

6.部位:分户门、地下室门锁具

内容:无法正常使用

保修期:6个月

7.部位:厨卫下水管道

内容:堵塞

保修期:3个月

8.户内外电表、水表、煤气表一年内正常使用下的损坏可更换一次

注:用户自行改造的部分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精装修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部位、内容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条件下,对精装修住宅户内装修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各部位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1.部位:客厅墙面顶棚、卧室墙面顶棚、厨房墙面顶棚、卫生间墙面顶棚等。

内容:涂料饰面脱落,吊顶翘裂。

保修期:2年。

2.部位:客厅地面、卧室地面等。

内容:地板翘裂。

保修期:2年。

3. 部位:厨房地面、卫生间地面等。

内容:瓷砖空鼓脱落。

保修期:2年。

3.部位:分户门、室内门、窗户及五金件。

内容:发生翘裂,开关不灵,五金件非人为原因损坏。

保修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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